(一) 负责处理我市群众、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黄冈市委、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、网上信访,接待来访。

 

  (二) 负责向党市委、市政府及市委办、市政府办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、意见和问题,综合研判信访信息,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。

 

  (三) 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,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,承办上级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,向有关县(市、区)和部门转办、交办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。

 

  (四)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访、集体访、越级访,综合协调处理跨县(市、区)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。

 

  (五) 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,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,推动市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,总结推广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,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检查、指导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。

 

  (六)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,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,督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。

 

  (七) 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
 

  (八)承担市委、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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